《规划》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我省法治宣传教育从1986年起,已持续实施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深入宣传,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有序推进,全省各族人民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对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法治贵州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我省法治宣传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一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法治宣传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二是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普法经费还不能满足法治宣传教育的需要;五是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厉行法治积极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因此,有必要在“六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在全省各族人民中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为全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规划》制定的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做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求“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为法治宣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把全民守法和普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也对我省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了部署。今年4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4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明确了2016-2020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对象要求、工作措施、组织领导等内容,是推进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的纲领性文件。
我省的《规划》,就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重要论述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会议精神,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和国家“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
《规划》的起草过程
去年下半年,我厅在对“六五”普法规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验收的同时,就启动了“七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工作,成立了“七五”普法规划起草小组,在总结“六五”普法工作和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全国“七五”普法规划征求意见稿的精神和格式体例,结合贵州实际,起草了《规划》初稿,经厅党委讨论修改后形成了《规划》修改稿。国家“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决议》印发后,起草小组进行了认真的学习,根据两个文件精神对《规划》修改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下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全省各市(州)党委、政府及普法办征求意见,共收到25家单位61条反馈意见。我们认真研究、采纳吸收了各方面意见,对《规划》征求意见稿作了再次修改,并于5月20日通过了省政府法制办的合法性审查。之后,针对《规划》涉及的目标考核、先进表彰和普法经费等内容,我厅再次征求了省目标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的意见,同时委托贵州法治时代律师事务所再次进行合法性审查,形成了《规划》送审稿于5月30日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规划》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是我省未来五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省《规划》框架结构与中央规划基本一致,分为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工作措施、组织领导五部分,约7500字。《规划》的内容既全面贯彻了中央精神,又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符合本地实际,体现贵州特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
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规划》明确,我省“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认真贯彻五大发展新理念,根据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对法治宣传教育明确的任务和要求,紧紧围绕我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工作总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服务主基调主战略和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省公民树立法治意识,为“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是: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基层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工作原则: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三是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四是分类实施,突出重点;五是创新发展,注重实效。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
共七项: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二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三是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四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五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六是深化法治创建活动;七是坚持法治德治协调推进。
第三部分是对象和要求
《规划》提出,我省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治宣传教育。要求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二是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要求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同时,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需要,从不同群体的特点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
第四部分是工作措施
主要包括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法。
第五部分是组织领导
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指导,加强经费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规划》精神,制定出台《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贵州省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政策文件,将《规划》提出的有关要求具体化,确保《规划》实实在在落地。同时,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编制“七五”普法规划的指导,鼓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主动作为、大胆创新、体现特色。相信在各地、各行业、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治贵州建设的有力支撑,基础将更为扎实,效果将更加显著。